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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展的思考及问题建议 发布日期:2018-2-23 9:22:02 来源:互联网 【关闭】

交通执法改革走过了十年,其发展有目共睹,改革取得了成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改革不能停止步伐,仍需不断探索、改进,不断完善综合执法制度,使其能够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合理化。

一、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发展历程

交通运输系统原有六个执法职能,分别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对于这六个执法职能由六个执法队伍管理,分属交通系统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长期以来,交通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成本高昂,存在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2003年交通部确定了重庆、广东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市),2006年1月广东省开始实施《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六个执法职能进行合并归属执法局。十年过去了,改革按照《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有序展开,整合了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做到“队伍管理统一、业务指挥统一、人员编制统一、身份待遇统一、经费来源统一”,改革取得初步的成功。

二、目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模式不够灵活。目前地方的执法队伍结构基本是参照省执法局的模式,分为治超、运政、路政、水政四个主要板块,将各个执法队伍明确其执法职能,治超执法队伍只能查超载的行为,运政执法队不能查超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模式凸显出其弊端,明显影响了执法效率。

(二)机构设置被动。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都为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在人员管理及执法经费方面限制了执法局的发展。由于没有人事权,在人员管理上出现被动;没有经费,一些日常办公特别是在执法装备的配置及更新都受到限制;一些重大行动、工作的部署都要经过交通运输局的审核与批准。这些都加大管理的难度,执法局的机动性大打折扣,极大制约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发展。

(三)网络建设落后。网络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直接影响执法的效能。目前广东省内有《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及《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可以随时查询省内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同时可以对未履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运输车辆进行锁定。但是其他省份由于没有联网,有关信息无法查询;《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也无法核查其真伪,更别说对车辆信息进行锁定了。对于违法的外省籍运输车辆,执法部门暂扣其《道路运输证》后只能将其违法情况以函的形式通过挂号信方式寄与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几年下来,囤积大量的外省籍的《道路运输证》,都无法给予行政处罚,极大降低了执法效率,增加了执法资源的浪费。

(四)证件管理制度不规范。现行的证件管理不还不能真正做到统一与规范。除了客运车辆的班线标志牌外,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统一。原来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都为纸质,虽然交通运输部对纸质证件的式样及内容有详细的规定,但随着打印设备的更新换代,假证制作越来越逼真,伪造证件还是很难分辨,甚至有些运输经营者因在广东省违法,道路运输证被广东省执法部门暂扣,其回到本省后将道路运输证报失重新领取新证。2005年《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出台,为加快道路运输信息化步伐,各地应积极推广电子证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第二代身份证式样制作《道路运输证》IC卡,便于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该《通知》的出台使证件管理步入一个新的时代,但是没有确定换发电子证件的具体时限,电子证件增加了证件伪造的难度,加上配备读写器,方便了一线执法人员查询有关信息,提高了现场执法效率。到目前为止,只有广东省、江苏省、陕西省三省把纸质证件改用电子证件(IC卡)。就算是同为IC卡式《道路运输证》,广东省的IC卡读写器却无法读取江苏省及陕西省的《道路运输证》有关信息,原因是IC卡读取数据需要密钥、序列号等访问条件,而三省份都没有统一IC卡密钥、序列号。

(五)业务培训不足。虽然各地都有制定培训制度,但是落实不到位。一是授课的案例大都是一些日常常见的违法行为,培训的业务也是一些常用业务;二是培训内容陈旧。随着交通执法打击力度的越来越大,实际运输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个别运输经营者挖空心思走偏门,针对法律规章的漏洞变相违法。例如:重型平板半挂车,道路运输证许可的车辆类型及车辆相片都显示为平板式车辆,但个别车主在平板上加装货箱,货箱与平板之间只是用螺丝锁紧,且货箱一直是固定在车厢上,一经查获就声称只是运载个货物,以此逃避执法检查。对这些新问题,执法人员只能在私底下进行交流,对于该如何定性却无法得到有关专家的支持与援助。

(六)执法人员缺乏积极性,创新精神不足。目前执法人员普遍缺少大局意识,积极性不高,存在安逸思想,没有创新精神。主要体现:一是业务上只想保持现状,只要按照程序办事,不违法就好。二是怕承担责任,对于业务上的创新,做的好则已,一旦做不好怕领导怪责或引起领导的不满,做好做坏一个样。三是怕事,太积极怕别人说闲话,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特别在执法过程中,如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及抗法情况,为避免事态扩大及下不了台引起领导的埋怨,得过且过,无法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缺少互动。一些执法人员对业务了解十分片面,缺少工作交流。运政执法人员只注重运政业务知识,对治超、路政等其他职能十分陌生,甚至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认为在一线执法只负责检查违法车辆及一些简单的文书制作,而制作

询问笔录与他们无关,对于行政处罚流程一窍不通。大部分执法人员从事某一项工作一做就是几年甚至更长,没有进行岗位交流,使得业务单一,业务能力薄弱。

(八)宣传不足。一直以来交通部门对于宣传不重视,特别是地方交通部门,对于交通法律法规、执法动态等极少对作出主动宣传,原因一是投入经费不足;再者是存在“人怕出名猪怕壮”的思想作祟;三是执法改革前以罚代管、乱罚款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执法改革后情况大为改观但没有积极进行正面宣传,造成在社会上负面新闻较多,正面新闻较少的局面。由于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司机的思想素质、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对于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认知度低,对交通执法存在对抗心理,需要执法部门加以引导。宣传不到位造成在执法过程中社会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理解氛围并未形成,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改进的建议

(一)继续深化执法改革。在现有框架的基础上,增加灵活性,提高执法效率。建议取消治超、运政、路政、水政等执法分类细分,只设公路执法与水路执法两个门类。除了水政执法有其特殊性外,治超、运政、路政执法都是在公路上,放开权限,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对于在公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有任何的违法行为都能够予以查处,实现真正意义的综合行政执法。

建议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为直属机构,确立法律主体地位。一是能提高执法效率,增加机动性。二是能更好管理人员,提高效率。三是能更好的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提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凝聚力与社会影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赋予法律主体地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确立法律主体地位只是加大自主权,并非是搞独立,而是在交通运输局的监督、指导下给予更大的空间去发挥。执法局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必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

(二)建立统一网络平台。一是打造一个联网平台,实现各省联网,使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能随时随地查询外省籍运输车辆,对打击外省籍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十分有利,提高执法效率与质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网络建设方面是比较成熟的,在互联网有《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在执法内部网有《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这两个网站是独立的且建设十分专业,通过这两个网站能随时随地查询广东省运输经营企业及运输车辆的信息,查询内容十分详细。而目前大部分省份在这一方面的建设明显不足,大部分不是独立网站,有的虽有但查询内容简单,有的根本无法进入。应当将广东省的经验向全国推广,各省建立完善的网络平台,最终实现各省联网。二是建立一个内部咨询网站,交通运输部及各省交通运输厅的网站都有咨询平台,但都是对外,还没有一个内部咨询平台。建立内部咨询网站能方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将专家库引入网站,对于一些业务问题能及时给予支持与帮助,使专家和执法人员能面对面进行交流,可避免错误执法及减少执法成本。同时能将基层的一些新问题及时传递给专家,供研究改进。

    (三)规范证件管理。目前证件管理比较混乱,交通部应加快道路运输信息化步伐,制定出具体时间表,对证件统一模式,统一制式;对于电子证件统一IC卡密钥、序列号,方便执法人员查询。广东省于2008年出台了《广东省交通厅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此后,电子证件换发工作有序展开,现在广东省《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都为IC卡式电子证件。电子证件的使用加大了伪造证件的难度,便利了执法人员查验证件,执法人员通过手持IC卡读写器就能查询证件的真伪及详细内容。

(四)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由于经费投入的不足,制约了执法局的高效、快速的发展。就执法装备而言,目前各地执法人员的执法装备差距很大,经济富裕的地方执法装备充足,而经济较差的地方执法装备只是基本的配置,明显不足。就执法记录仪而言,应该是人手一台,而很多地方是一个中队才配置一台,这也直接影像到执法的效率,造成现场执法时无法及时采集到执法信息。建议由省厅制定执法装备装配制度并落实经费问题,解决执法装备不足的现象。公安部门的执法装备配置制度值得借鉴,以前公安部门是由省厅统一配置,现在有专门的执法装备网络订购平台,就是规定每年每人固定额度,在规定额度内自己根据需要订购装备,该制度不但保证执法装备充足,也避免浪费。

业务培训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单靠地方进行培训是不足的。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大地方执法装备及业务培训的专项经费投入,针对越来越复杂的运输环境,提高执法装备质量能及时掌握执法动态同时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部、省一级交通部门多组织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大培训数量及人数,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及现场执法的应变能力。

(五)建立相关激励制度,提高积极性。一是建立奖惩制度。目前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一个心理“做好做坏一个样”,形成一切唯领导、唯文件、唯指示行事。应建立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做到精神与物质双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不作为的有关人员,予以惩戒。通过奖惩制度,能够鼓舞士气、提升干劲,促进创新精神的发挥,也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二是建立岗位交流制度,通过岗位交流能避免长时间在同一工作岗位造成的心理疲劳,保证对工作的新鲜感,真正提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宣传经费的投入,应设立宣传专项经费项目,成立专门宣传团队,对执法形象进行合理包装。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宣传栏等媒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对遵纪守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违法违章运输车辆的危害性向社会各界广为宣传,争取全社会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多组织一些公益活动,积极扩大宣传面及影响力,从多角度提升交通执法正面形象。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的前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大势所趋,只有前进没有后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就像个大家庭,而每个交通执法人员就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作为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维护好、建设好,每个人都应发挥绵薄之力,只要群策群力,就一定能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这个大家庭建设的更美好,使其向更高、更远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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