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科学配置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执法力量,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按照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解决内部执法职能交叉、提升执法效能的原则,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与包头市编办密切配合,近日确定了包头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路线图”已经确定,改革成效值得期待。
路线图一: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多头执法转变为集中执法。针对包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监管,负责国、省道和交投集团所属部分县道路产路权的监管等实际,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经过改革,一是实现对客货运输车辆、客运出租车的执法职能及对货运源头单位、路产路权的监管职能等的综合。二是实现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运政执法大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等多支队伍并行执法,转变为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支队伍执法。
路线图二:职能重组优化,由点式管理向面式管理转变。一是将分散由路政执法监察支队对货运车辆超载监管、由市运管处对货运源头单位超载的监管进行整合,实现对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全流程监管,无论是超载车辆还是货运源头单位均由一个执法主体监管。二是将原由市城市客运处、市运输管理处分别行使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和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职能进行综合,实现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城市客运管理所一个机构行使,解决职责交叉、执法资源重复的问题。
路线图三:调配重组现有资源,保障交通运输管理的重点和关键。在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内,一是重点强化了集中行政执法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人员编制由改革前的168名调整为改革后的218名。二是重点强化了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城市客运管理所的编制,随着对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职能的整合,其编制由改革前的25名调整为改革后的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