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座谈会在学府酒店召开,标志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成立。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晓东,副市长邓斌参加会议,并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授牌。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2015年3月,我市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授牌成立,这是全市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突破。
交通运输观察公众号注意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了市本级、东区、西区两级道路运输及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职能,实现执法机构撤4建1,减少机构3个(撤销市路政支队、东区运管所、西区运管所、西区路政所,新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优化了管理模式;集中了行政执法权限,把行政许可和执法进行了分离。
支队成立后,东区范围内国、省、县、乡道以及辖区内交通运输秩序维护工作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二大队承担,西区范围由三、四大队承担,精简了执法层级,整合了执法力量,强化了路面执法,交通运输路面执法工作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改革后涉及路的行政许可,如超限运输手续的办理、依法占用公路的审批等,不用再到路政、公管等多个部门办理,只需到市公路管理处办理即可;涉及交通运输的违法行为,如超限运输、出租车拒载、破坏公路设施等,市民可直接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投诉电话是12328。
链接:攀枝花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主要内容
一是设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撤销东区、西区运政机构,撤销西区路政机构。以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基础,组建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市本级、东区、西区两级道路运输及公路路政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职责。
二是科学制定编制方案及在编人员划转。市路政支队编制和在编人员整体划转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东区、西区运管机构和西区路政机构编制及在编人员根据市委编办批复的有关单位编制方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组织决定、个人自愿”原则,整体划转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
三是加强保障措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好改革试点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到有预案、有对策,消除涉改单位职工思想顾虑,妥善做好涉及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工作连续、队伍稳定。